尹志刚,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、二级高级警长,曾获得江苏省道德模范、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,2019年5月,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2019年8月,尹志刚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。2019年12月,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思想蜕变,防线逐渐崩塌
1985年初,尹志刚成为原淮阴市交警支队一名合同制民警。他兢兢业业、充满激情,曾跳河勇救落水妇女、空手与持刀歹徒搏斗负伤。
2011年底,尹志刚由交巡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被提拔为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。
淮安市车管所副所长李某是尹志刚一手提拔的“嫡系”,为了“投桃报李”,李某每逢春节、中秋节便向尹志刚送上10万元。2015年,同在交警队工作的亲戚委托李某送给尹志刚10万元,希望在当年的人事变动中得到提拔。当时临近中秋节,李某在自己按例拜访送钱时,顺便提起亲戚提拔的事情,但尹志刚认为这10万元是李某依惯例的“孝敬”,并不是请托办事的钱,李某亲戚当年未能得到提拔。2017年,又到了人事变动时,李某不敢怠慢,专门送10万元给尹志刚,特地强调这是为了亲戚提拔才送的,其亲戚才如愿得到提拔。
任人唯亲,编织“小圈子”
2012年初,尹志刚正式就任支队长后,其原所在的二大队一帮兄弟便找到了庇荫“大树”。几个“铁杆”下属迅速占据支队重要岗位直至案发。在私下场合,这些“小圈子”里的人都称尹志刚为“老板”。“各种有求于我的下属、朋友、机关干部等人不断增多,为了沾上我的光,捧着我、围着我、哄着我,让我觉得飘飘然。”尹志刚回忆说。
尹志刚上任没两个月,便将二大队的“小跟班”李某调到市车管所担任考试股负责人,几个月后便将其提拔为车管所副所长,分管考试股。考试股是腐败问题高发领域,按照规定,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三年一轮岗,而李某却霸占考试股岗位长达7年之久。
津淮车辆检测公司是交警支队另一重要“财源”,作为机关单位下属企业,该公司主要经营车辆检测、标牌制作、车辆维修业务。尹志刚就任支队长后,立即安排该公司原负责人轮岗,转由亲信张某担任负责人,直至案发。
这些得到重用的“兄弟”没有忘记尹志刚的“知遇之恩”。经查,2012年以来,李某先后十余次送给尹志刚现金人民币120余万元,张某先后十余次送给尹志刚10余万元。
淮安市交警支队在职民警约480人,人数多、职位少,为了向上升迁,不少人走起了尹志刚的门路,“送钱就能提拔”慢慢成为交警支队的潜规则。据统计,2009年春节至2019年春节间,尹志刚共计220余次收受他人钱物,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就收受贿赂312.8万元,下属行贿、送礼人员近40人。
精神空虚,迷信“大师”
尹志刚信仰缺失,精神空虚,心存侥幸,热衷于算命看相、求神拜佛,迷信所谓的“大师”,家庭装修、办公室布置、个人升迁等事项都依赖“大师”指点迷津。办案人员发现,在他家中,“易经八卦”“风水研究”“辟邪冲煞”等方面的书籍、器具随处可见,其手机中亦安装多个“风水罗盘”等这方面的应用。
2018年下半年,尹志刚两名下属邓某、陈某先后接受组织审查调查,尹志刚非但没有停止违纪违法的脚步、主动向组织坦白,反而把希望寄托在“大师”身上,写下“平安”二字请“大师”测字。经大师点化,他安排家人去寺庙为其求得一张护身符随身携带,寻求心理慰藉。但事实证明,作为党员干部,只要违纪违法,就一定会被纪法惩处,没有什么大师可以保佑。
从一名满怀豪情的人民警察,成长为“明星队长”,又堕落为失去自由的阶下囚。落马后,尹志刚悔不当初,可惜时不再来,悔之晚矣。
尹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目无纪法,不信马列信风水,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,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。